武珞所召开实习生答疑会
近期,武珞所实习生答疑会在大会议室举行。武珞所主任、合伙人姚飞,合伙人曾成龙、韩双、徐兴炜,律师郭俊辉、王锐、程志华、王沂筠及12位在所实习生到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在实习生李莹的主持下,实习生们依次进行汇报,总结实习内容,发表实习感想、提出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到场律师一一详细答疑。
本次答疑会实习生提出多个较有代表性的问题:
魏子龙(中南民族大学):什么是类案?如何进行检索类案?
郭俊辉(武珞所律师):首先,结合具体的案情,提炼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和问题。然后,针对焦点和问题来缩小范围,找到指定区域的类案。
徐乐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阅卷过程中遇到新内容且在新内容学习上碰壁该怎么办?
王锐(武珞所律师):在新内容学习上碰壁并不可怕。首先,在第一次阅卷时建立整体框架,遇到不懂的新内容可以将问题记录下来后暂时搁置在一旁;其次,摆正心态直面问题,就搁置的问题请教带教或其他律师,并以此为切口进行具体学习;最后,培养自身的检索能力,实现深度学习,进而解决问题。
徐乐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如何正确处理案件事实和主观认知上的矛盾?
韩双(武珞所合伙人):在案件处理中更应该着重于事实,法律的运用通常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姚飞(武珞所主任、合伙人):我认为之所以产生矛盾感主要原因在于实习生尚未形成较高的律师职业认同感,因此才会在阅卷过程中出现观点摇摆不定的情况。
大家可以借着实习的机会沉浸式、深度地体验律师生活,这样可以更好地增强对律师职业的认同感。
黄萌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遇到同一案件学术观点和实践观点不同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王锐(武珞所律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依据的是实践观点,尤其是法官的观点,因此在规范检索和类案检索时,多将根据实践观点检索放在首位,其次才是根据学术观点检索。
此外,司法裁判者与学者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实习生们可以从同一案件的不同观点出发,学会多角度看待案件和问题,通过对案件的不断深入和了解分析、感受影响案件落地的因素。
徐兴炜(武珞所合伙人):王锐律师的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实习生们能从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看待问题。
刘增增(中南民族大学):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后,是否仍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国家作为遗产管理人实施清偿责任?
曾成龙(武珞所合伙人):
问题一:被继承人遗产只需要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遗产后还有遗产的,由遗产管理人进行清偿;没有遗产的,债务将得到消亡,无法履行清偿责任。
问题二:可以由法律指定遗产管理人,由遗产管理人进行清偿。
范卓玲(中南民族大学):在面对材料较多的案件时,如何将其吃透并对外汇报案件?
程志华(武珞所律师):民事案件汇报时可以采用总、分、总的结构,先阐述总体情况再阐述细节部分,并在细节部分阐述时侧重事实描述,最后在总结时添加自己的观点。
徐兴炜(武珞所合伙人):刑事案件汇报时可以从案件的基本事实入手,说明查清及还未查清的事实,阐述辩护的方向及难点等内容。
会议最后,各律师分别作总结发言并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收获提出进一步要求:
1.深入了解案子,就案子的某个细微问题进行不浮于表面的深入思考;
2.做好记录工作,为自己的实习生涯留下日后能回忆起、浓墨重彩的一笔;
3.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升自己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的能力;
4.多关注生活本身,将法律运用到生活中去,为未来的法律之路增加耀眼光芒。
至此,本次答疑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