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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

2024-04-18 11:46 来源: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3月,系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复成立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总所住所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8号中勘大厦11层,现设湖北十堰、陕西西安、上海浦东、河南郑州、湖北武汉(东湖高新)五家分所,在湖北享有一定知名度。

自2024年初至今,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到众多当事人的来访、来电及微信询问,反映有部分社会人员以各种形式冒充我所人员进行营销。

该部分社会人员混进某些行业微信群,以我所名号广泛对外宣传,宣称可“代收货款”、“处理投诉”、“工商查档”、“代为诉讼”,并在收取部分当事人款项费用后不办事、注销微信,对我所名誉造成重大损失。

针对上述情况,本所提出严正警告:
不法分子利用武珞品牌损害公众权益的行为实属恶劣,本所已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追究相关行为人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请相关人员或机构立即停止侵权等违法行为。



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避免更多的当事人被虚假信息所误导与欺诈,本所严正声明如下:

1.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包括:总所、十堰、西安、上海、郑州、武汉东湖高新分所)从未设立任何法律咨询公司,也没有与相关法律咨询公司或其他使用“武珞律师”、“武珞律师事务所”名义的机构存在任何业务往来或商业合作

2. 当事人在与任何自称“武珞律师”、“武珞律师事务所”的人员沟通联系时,请务必提前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现可通过司法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或拨打本所电话027-87200668核实身份。



3. 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律师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行为。当事人委托执业律师承办律师业务时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律师费汇入律所对公银行账户。任何自称为律师或律师助理的人员要求当事人向其他私人账户、公司账户或第三方平台支付费用的行为均违反律师法律规范,可能涉嫌欺诈,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

4. 被“假冒律师”实施欺诈遭受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如行为人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控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