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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参加“九民纪要高级研修班”培训

2019-12-09 11:50 来源: 武珞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7日、8日。我所律师叶平、姚飞、巴馨、何子依、唐逢进参加了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律师与公证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解读与实务高级研修班”。

《九民纪要》从今年2月份开始起草,7月3日至4日,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黑龙江召开,会议讨论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稿)》,到11月份出台,历时8个多月。期间多次专门调研,征求专家学者意见,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九民纪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担保纠纷、金融纠纷、破产纠纷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纪要》回应了公司纠纷案件中“对赌协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表决权限制、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公司对外担保等争议问题,明确了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救济以及借款合同中的部分争议问题。对于担保的一般规则、不动产担保物权、动产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等问题,《九民纪要》也分别给予回应。《九民纪要》中涉及金融领域的部分包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证券、营业信托、财产保险、票据纠纷案件审理5个方面内容,对其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审理好破产案件,《九民纪要》再次强调了破产审判工作总体思路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就受理后债务人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的处理、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重整中担保物权的恢复行使、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有关问题、无法清算案件的审理与责任承担等内容进行详细阐释和明确。同时,《纪要》也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刑交叉等突出程序问题进行了规范。

通过此次高级研修班的学习,我所律师更新了知识结构,为在办和以后的重大民商事案件指明了方向。


上图从左至右依次为:何子依律师、巴馨律师、叶平律师、姚飞律师、唐逢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