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武珞实习啦
2019年暑期,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迎来了15位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中南民族大学的实习生。她们的到来不仅为律所带来了新鲜活力,更带来了校园与职场的“碰撞”、理论与实务的“碰撞”、青涩与专业的“碰撞”,性格与思维的“碰撞”。
在共计45天的“碰撞”之旅中,武珞所为实习生制定了“6个1”的培养方案。其中一个“1”要求每一位实习生都以实习结业汇报的形式来展现自己的实习成果。因为人数较多,本次实习汇报共三场。
在此期间,武珞所也十分荣幸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何华老师、郭倍倍老师,以及来自中南民族大学的黄军老师、李少波老师和郑武平老师共同听取实习生们的结业汇报。
“6个1”暑期实习培养方案
为了让同学们在实习中更有获得感,武珞所精心设计了“6个1”的实习内容,分别是:
第一个“1”,在30天的实习期内,至少从头到尾完整地参加“1”个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个“1”,在实习期间独立撰写至少“1”篇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文书质量由主办律师把关;
第三个“1”,至少参加“1”个知识管理项目;
第四个“1”,至少参与“1”次法律新媒体的运用管理,包括律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宣传等;
第五个“1”,至少独立完成“1”次案例汇报和演示,运用PPT来现场演示、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和解决路径等;
第六个“1”,在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1”篇高质量的实习报告。
汇报片段回放
本次由于实习生人数较多,汇报一共分了三场进行。
第一场由来自中南民族大学的聂冰冰同学、泰妮同学、丁敏同学、马源源同学和王小琴同学完成。
第一位是聂冰冰 ,她汇报的是“李某非法买卖、邮寄枪支案”
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后,她谈到了自己的感受:
“这是在去年一审宣判的案子,李某对一审中认定自己为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邮寄枪支的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之一感到不服,提起上诉。老师交给我的材料是一本纸质的判决书和6个G大小的电子卷宗资料。”
“这对我来说是非常新奇的体验,我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一个表面上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牵涉内容是如此之广,以至于连判决书都那么厚,特别是在证据调查方面,包括讯问笔录、查获物品清单和鉴定等等,事无巨细地记录所有的案件相关的内容,才能让案子进入法院审查阶段后,能够被尽量完整清晰还原事实。但这是第一步。”
冰冰还提到,“对案子的把握,最核心的就是要对案件事实有清楚全面的掌握,所以审阅案子的证据链条是第一步。审阅者要做的是翻看涉案人员(本案案情并不十分复杂,复杂的是涉案人员众多,关系复杂)的讯问笔录和警方查获的快递单等证据,找到它们可以相互印证的地方,逐步在脑海里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事件全过程和人物关系图”。
冰冰在汇报中还用现在最时兴的思维导图来绘制法律关系,并且在案例汇报中给观者进行展示。事实证明在展示中思维导图确有效果。
点评环节
案件汇报结束,几位老师对聂冰冰同学制作的PPT大体上是肯定的。内容方面,姚飞律师和郑武平律师肯定了她在枪支数量认定上的模糊化处理,即提出原审法院其实在数量上是没有认定清楚的,但实际上是多少她也不能够准确得出,所以顺势模糊化处理了,把问题推给法院去重新审视,也能达到辩护人的目的。
姚飞律师:“在证据有利的前提下,辩护人对于枪支数量的认定上可以进行模糊化的处理,这样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打个比方,刑事案件中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关系是建房子和拆房子的关系,建一座完整的房子很难,一丝一毫都马虎不得;拆房子却很容易,随便拿掉一块砖可能房子就塌了”。
郑武平老师:“冰冰讲得非常好,在涉枪案件辩点的把控上,还可以考虑‘被查获的枪支到底是整枪还是不成套的零部件’这点入手,这样也可以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冰冰在结尾谈到了自己还需要提升的地方,“在武珞所的这段时间不长,要说学习了特别多的专业知识也不太现实,但对我来说,能够接触很多人,拥有很多新的经历已经是非常宝贵的了。特别是认识了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非常优秀的五位实习生,她们身上有我特别缺少的自信。她们拥有着不止是学校环境造就,还有更多努力形成的自信。自信让她们更愿意展示自己,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气让我倍受触动,心里隐隐地想要向这亮光靠近,而不是所谓的‘腼腆’,永远下意识地退缩。叶平主任也鼓励我让我勇敢的表达,我以后会更加努力”
第二位是泰妮,她汇报的是“柳某人身损害案”
泰妮同学分别从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和谈判设计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她首先对整个案件和证据进行了梳理,然后查阅了很多类似的判例和对相关法条的适用,找出了案件中几个核心的争议点进行分析,同时复习了关于《侵权责任法》中的知识点。她提到在整个案件的办理当中王幸哲律师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并指出案件当中涉及到的行政法因素。
泰妮认为在本次实习中,她最大的收获是思维方式的转变和更多实务经验的获得。同时拓宽了她的视野,让她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也加深了她对法律职业的理解。
泰妮在最后提到自己的感想,“很开心可以在这个夏天认识这么多优秀的老师、律师和同学,也感谢武珞律所提供的机会,让我收获了许多全新的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
第三位是丁敏 ,她汇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丁敏对案情进行了简要介绍,“2019年06月10日,刘某逆行驾驶机动车与康某某走机动车道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刘某,康某某及乘车人孙某三人受伤及两车受损。后孙某被送入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住院16天,出院医嘱修养两个月,需后期治疗费5000元,并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此次是刘某负主要责任;康某某负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
丁敏同学结合自己刚接触案子时的思考疑惑与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情况对汇报内容进行补充。首先,参照2018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应用XMind制作了一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对纠纷处理一般流程进行总结汇报。
丁敏同学针对该案的分析介绍了3点总结:
1、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中对“道路”的认定。参考《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760号、第892号、第89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司法观点,得出属于道路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道路的公共性特征的结论。并延伸分析如何处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案中的诉讼时效。在《民法总结》实施后,短期诉讼时效是否继续有效?通过在无讼网输入关键字“短期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后,检索26例案件与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得出结论。
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展开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无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确定事故双方责任及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区别等几个问题的分析。
最后,丁敏还展示自己总结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7大技巧。
点评环节
叶平主任:“汇报内容上非常全面深入,达到所预期的要求,同时在表达力上还可以多加训练”。
丁敏同学最后提到了自己的感想,“回顾这28天的实习生活,时间虽短,却让我足以铭记,感悟颇多。校园里的学习大多是了解理论知识与各派观点,与实际的法律实务工作有所脱节。而短短几周的实习带领我深入了解案件的审理流程,接触第一手的案件卷宗,为未来的工作打下基础,明白未来的道路如何行走,也深刻反思到自己的不足,回到学校,会继续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在学习之余多些实务学习”。
第四位是马源源,她汇报的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马源源同学从案件事实、处理程序、证据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总结,并将重点放在了处理程序这一部分。
首先,她着重讲到本案管辖的问题时,“由于案件中涉及到三个法院,谁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管辖权就成了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经过我的努力,查阅了与管辖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顺利解决了这个问题”。
其次,她还提到了一些其他的程序问题,例如“为何原告就同一诉讼可以再次起诉?”、“法院以什么原因将原判决发回重审?”,并介绍了自己经过总结分析后的答案。
案例汇报的最后,她向大家分享了这近一个月的实习心得体会,讲述了实习带给她的进步和成长以及在生活中使她变得更加自律,还表达了对各位律师、老师、其他同学的感谢。
第五位是王小琴,她汇报的是“合同诈骗案”
本案是由郭律师和王律师共同指导的合同诈骗案,现在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拿到这个案子后,她首先阅读卷宗,然后做了阅卷笔录,接着罗列了被告人的有利证据与不利证据,考虑到当事人要求无罪辩护具有一定证据基础,最为当事人制定无罪辩护的方案。
小琴撰写辩护意见过程中,她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怎“样确定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司法实践中,这一问题也是非常难以认定的,所以最高院对于推定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出台了许多相关的解释,。相对于他案件,被本案被告人的诈骗意图并不明显,并且有实际履约的行为。
接下来,她就从被告人有一定的履约能力、无诈骗行为、有实际的履约行为、对取得货款的处置状况(无个人挥霍浪费等行为)、有积极承担责任(自首)、未履行合同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资金断裂未还款)这六个方面结合对被告人有利证据一一分析,最终推定被告人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最后她将其定性为民事买卖合同纠纷。
王小琴也提到自己需要提升的地方,“由于理论知识的匮乏,自己写的内容大多在隔靴搔痒,对于一些问题不能一针见血指出,这也在提醒她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刚开始在阅读完卷宗之后,我有一个疑惑,公安机关为何将9月20日定为犯罪的起始时间,经过与老师的沟通,老师说可以将这一疑惑作为一个辩点,在撰写辩护意见前,她我直会在被告人有罪与无罪之间摇摆不定,经过老师的点拨,原来是我被告人刘某这一行为定性不明所导致。”
最后王小琴同学谈到了自己的实习感想,“感谢老师这一个月的悉心指导,虽然这一个月只跟了一个刑事案件,可能实质学到的东西很少,但是最起码知道了拿到一个刑事案件的具体步骤,在这里也从李少波老师与当事人的会面中看到法律人的温情以及法律的温情。看到各位前辈不管在教师行业或在律师行业都在为中国法律事业、法治国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未来也要像各位前辈学习,有此胸怀及气魄。非常感谢武珞律师事务所提供给即将步入大三的我们样一个平台,让我们一步感受书本之外法律人的工作,进一步开阔了我们视野,也对我们己的未来职业选择有一定的影响。感谢学校,感谢武珞,感谢相遇,愿未来可期!”
最后的总结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军老师首先表达了对实习生们实习成果的肯定,他认为这次实习完全达到了学校想要达成的目的。黄老师提到教育包括三个方面:指导老师的教育、团队教育和自我教育,而这次实习中同学们更多的是自我教育,是主动去学习,不同于在学校中被“动地去”学习。最后黄军老师表达了对武珞所这份责任心和公益心的感动和感谢。
时间飞逝,15位同学的暑期实习在8月25日画上了圆满的句点。在45天的实习生活中,通过一次次思维的碰撞,不仅实习生们获益良多,武珞律师事务所也与实习生们共同进步成长。希望在未来,每一位实习生都能不忘“智慧、精致、共享、公益”的理念,以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身份与武珞所再次相遇。武珞所一直致力于对青年法律人的培养,经过这一次的暑期实习项目更让我们坚定了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决心,相信通过大家的坚守与努力,一代代青年法律人终会为推动中国法律事业的进步留下一些印记!
第二场由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宇璐同学、陈祎琳同学、刘美琪同学、王楚瑶同学和吴颖慧同学完成。
第一位是张宇璐,她汇报的是“谭某某与梁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张宇璐同学的汇报中运用了发散思维,通过假设多种情形的方式层层递进,由简入深。同时在实习过程中,积极参与武珞所的活动,协助新媒体运营的部分工作。
张宇璐同学的感想中提到:“人生中每一段经历都是未来的财富,我在武珞所实习的这两个月同样收获满满,饱含感激。在这里,我遇到很多良师,教导我勇敢尝试,细心做事;我遇到很多益友,帮助我排解烦恼,不断前行。武珞所是一个充满鼓励,时时激励年青人的地方,是一个时刻让你充满信心,不断奋进的地方!祝愿‘智慧、精致、共享、公益’的武珞所逐渐壮大,越来越好!”
第二位是陈祎琳,她汇报的是“贾某、曾某贩卖毒品、陈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陈祎琳同学从案件实体、案件程序、证据三部分对案件进行了汇报总结,并且将重点放在实体分析这一部分。
首先,她着重分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讲到了关于未查获实物的毒品如何认定的问题,“有些毒品犯罪案件,往往由于毒品、毒资等证据已不存在,导致审查证据和认定事实困难,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只有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其次,她讲到毒品案件常见的特情介入问题,还分享了一些常见的判断毒品案件中存在特情介入的技巧。
再次,陈同学讲到了毒品鉴定意见还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法律规定应当递交相关的检测图表,鉴定意见才完整有效,但是实际个案中的鉴定意见,都说使用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做毒品定性、定量分析鉴定,但是不附色谱图、质谱图。”
最后,陈同学讲到了自己的实习感想,“在武珞所的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是我的收获非常大。通过跟进案件,将关于个罪的实体法、程序法、证据法结合起来对一个案件进行分析,这样的学习机会是学校无法提供的。非常感谢武珞所提供了这样宝贵的实习机会,非常感谢这段时间以来律师们对我的指导。”
第三位是刘美琪,她汇报的是“合同纠纷案”
刘美琪同学先对案情进行了基本介绍,A、B公司因拖欠分红款立下欠条,后A公司将其在B公司的股份转让给C并约定C承担连带责任,现A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汇报的最后,刘美琪同学提到了自己在实习的过程中存在的很多不足,比如不够积极、不够细心等问题,但是认识到后会不断完善自己,向各位老师前辈学习,同时十分感谢巴馨律师和各位师长的指导和照顾,使她在这一阶段的实习中受益良多。
郑武平老师提出虽然本案是基于欠条提出的诉讼,但基础法律关系是侵权,所以建议从诉讼请求权基础入手讨论会更贴近本案基本事实。
叶平律师则因为该案自己也在负责,所以在基础法律关系之外还指出了一些汇报中细节上的程序问题,以及应该着重把握的点。
第四位是王楚瑶,她汇报的是“陈某被故意伤害案”
王楚瑶总体是采用律师办案的逻辑来进行汇报的,分别从案情陈述、证据与事实分析、法律适用、代理设计和最后的实习感悟五个方面来进行展示。实习的结业汇报于她就像是整个实习中思考过程的缩影,通过不断地查找法规,检索案例,回顾课堂知识,进行逻辑推演,得到了最后还算不错的暑期实习答卷。
谈起收获,王楚瑶提到实习带给她最大的改变就是思维的转变。跟进案件时,也曾经历过无论怎么突破逻辑上都有漏洞的抓狂时刻。当然,更重要的是在律所见识到了执业律师所需的专业,从而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并进行改正,争取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努力变得更加符合一名执业律师的要求,更像一位法律人。
最后的总结里她写道:“第一次在武汉度过一个完整的夏天,也注定是一个难以忘记的夏天。熬夜看的卷宗,堪比期末考试的汇报,趴在窗边欣赏的暴雨,甚至是路口的手抓饼,都是一点一滴的回忆。特别庆幸能遇到武珞所这些有能力又有情怀和理想的各位前辈们,不仅仅给予我们实习期间业务上的耐心教导,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在一次次交流中明白未来的道路需要怎么走,思维方式要有哪些变化,还有哪些习惯要尽早养成。我们在实习中越来越好,也祝愿武珞所在以后越来越强大!”
王幸哲律师作为她的指导律师,对王楚瑶两个月来的实习和最后的案件汇报都给予了十分肯定的评价。认为她是一个有激情有勇气的实习生,第一天下发案件,第二天就能写好阅卷笔录来讨论,并且实习期间交代的事情都能够干脆地解决,同时在案件汇报中,无论是思考、结构还是表达,都很棒,能够吸引听众,总体上本次暑期实习非常成功。
叶平律师表示,听王楚瑶的案件汇报,完全可以跟着她的思路走,这也是在律师对客户做汇报等情况下最需要的。姚飞律师对汇报中的一个小问题提出了建议,是关于谈判中逐个击破还是一起扫荡的问题,并且用了学生犯错在教导主任处检讨这一十分生活化的例子,表示这个案件中,或许更适合各个击破。
第五位是吴颖慧,她汇报的是“李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汇报前,吴颖慧向大家发放了她所写的李某案纸质辩护意见与相关法条。吴颖慧提到,李某案的争议点在于法律适用问题,汇报的重点也在法律适用方面。
在简单地介绍案情后,吴颖慧向大家介绍她所检索收集的相关法条、案例与理论,结合发放的纸质材料,重点汇报了辩护策略。之后,吴颖慧将自己写的辩护意见与指导律师秦龙的进行了对比和反思。
最后,吴颖慧对自己的这次暑期实习进行了总结:“十分感谢武珞所提供的这一实习平台,感谢武珞所的各位老师、律师们在这45天里对我的信任、帮助、督促、宽容以及认可。从四月投简历,到六月面试,再到七八月间的实习,回顾这一路来,自己成长了不少。45天的实习里,心情跌宕起伏。从数量上看,我超额完成了初到武珞所时,叶主任为我们提的’六个一’的实习要求:我跟进了三个刑事案件、撰写了五份辩护意见、参与郭倍倍老师的知识管理项目、独立撰写一次公众号推文并负责了三次新媒体运营、两次案件汇报、两万多字的七周实习工作记录。我最大的收获是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从法科生到律所实习生,再到律师的身份和思维的定位,从法学善治理想向司法实务现实的智慧折衷妥协,所带来的苦闷到同情地理解......实习的结束也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我将带着这个夏天的收获,带着对自己进一步的了解,带着对法学不变的热情,投入到未来的学业与人生选择!”
老师总结
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何华老师、郭倍倍老师也都对同学们的汇报做了最后的点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华老师听完同学们的汇报后,对大家的成长都予以了充分的认可,并提到两个月来通过周志和面对面的交流一路见证了同学们的成长,比如思维方式的转变,身份的转变,这也是对学校教学缺失部分的弥补。通过两个月的实习,同学们学习了很多老师不会教到的东西,也恰恰是除了法律知识以外最重要的东西。何华老师对同学们两个月来的变化表示十分欣慰,最后对武珞所这两个月培养实习生的辛勤付出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郭倍倍老师对案件汇报中PPT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指导,告诉同学们应该遵循“少即是多”的原则,如果存在必要的大段文字的罗列,应当在单页PPT上重点标注。同时郭倍倍老师对实习生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醒大家可以用假设的方式,用问题导向来促进对案件的思考,这样可以有效拓宽思维。在汇报方式上,因为短时输出的信息和时间都十分有限,所以更要在方式上想办法,比如是否可以尝试提前发放相关材料,让观者熟悉内容。
第三场由来自中南民族大学的覃词同学、邓威同学、李宗钰同学、尹雅岚同学、颜丹同学完成。
第一位是覃词,她汇报的是“李某诉方某民间借贷案”
覃词同学首先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陈述,之后她重点介绍了民间借贷中利息的计算问题。她深刻地记得在汇报时,由于自己对司法解释理解不清晰,在本案中利息的计算上出了差错。好在最后通过叶平律师的指点和张宇璐同学的帮助明白了其中的原理。
覃词同学回忆到,在武珞所实习的日子里,她交到了许多新朋友,见识了优秀的律师如何办理案件,明白了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多为理论知识,少有实务知识,了解了办理一个案件的流程,也学会了如何进行团队协作。她说道:“我在武珞律师事务所学会了很多,由衷的感谢武珞所给我们的这个学习的平台。”
第二位是邓威,她汇报的是“某公司追偿权案”
邓威同学从案件简介、适用法条、案件思考、心得体会四个角度出发总结了整体的实习内容。她首先对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陈述,紧接着阐述了案件的内容以及适用的《物权法》《民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条。邓威同学结合案件的焦点与自己的思考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着重的分析,即债务人欠款原因是否合法、协议管辖适用条件与原则、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诉讼时效的关系等。最后她向大家分享了这一个月的心得体会,表示非常感谢所里前辈们的指导,让她收获满满。
邓威同学认为这次实习时间虽然短暂,却足够铭记。她表示:“当我来到了律所,开始尝试接触案子后,我慢慢地清楚了自己在规划未来、寻找人生意义的时候,那些在我们看来可以定义我们,或者那些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到底是什么。但是时间不会因为一个人的顿悟而回到起点,我需要做的是将自我价值的实现建立在要去实现的目标之上。管仲曾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对于我来说成为一名法者还有很漫长的过程。岁月漫长,却值得努力。”
第三位是李宗钰,她汇报的是“食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进行案例汇报前,李宗钰同学多次阅读案件资料,并浏览自己所做的起诉状和证据目录,之后书面整理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为PPT中的内容打底稿,同时搜索了相关法条并结合案例再次研究。接下来,又将指导律师书写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与自己书写的进行对比,并制作成对比表格,随后,将内容修改以适配PPT。PPT制作结束后,她计时练习了很多遍,虽然最后没有以最好的状态呈现出来,但在准备的过程她已经尽了全力。
谈到平时的感受,李宗钰同学表示很喜欢武珞所严肃与轻松相结合的工作氛围,轻松是武珞所年轻活泼的环境,但同时律所并未放松对实习生的要求,不管是书写的法律文书,还是制作的推文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同时,她说到:“每一位律师都会给予同学们耐心地指导,让知识储备不足的大家有了很多收获,我们的指导律师王幸哲也经常主动为我们答疑解惑,在实习过程中,十分感谢他的耐心指导。叶平律师、李少波老师也常常教给我们一些经验教训,让我们能更高效率地投入工作。”
第四位是尹雅岚,她汇报的同样是“食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是一个由于拖欠货款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汇报的准备阶段,尹雅岚同学从买卖双方法律关系、合同成立、涉及法条这三个方面出发,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了梳理,阐明了双方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据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同时对于逾期利息的计算进行了分析。
叶平律师评价道,整体来说,对于合同的成立,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事实有较为清晰的把握。但是在案件汇报的过程中应该将主要的关系罗列出来,突出重点。对于案件的程序部分,管辖的范围、层次应该有进一步的探索。
从汇报的准备到结束这一过程中,尹雅岚学习到了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最基本的是厘清双方的法律关系,了解请求权产生的基础是什么,从而在这个框架之下对案件进行梳理。比如在本案中,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成立的依据、成立的时间如何把握;被告方为多人共同经营,其共同经营的性质是什么;被告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经营人员发生了改变,如何选择被告;利息如何计算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起算点都是应该纳入考虑的问题。同时在实务中,对于关键法条的解读和学习应该多阅读判例,去了解在实务中法条的运用以及法官的判案标准,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对于实习感想,她写到:“在实习的整个过程中,发现自己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还有很多欠缺的地方,应该多思考,去探究如何准确深入地把握一段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背后的逻辑。同时自己对于案件的分析更加偏向实体部分,从而忽视了程序部分。但是在实务中程序和实体同样重要,因此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应该更加全面、立体地分析案件。”
第五位是颜丹,她汇报的是“刘某非法运输毒品案”
在正式进行汇报之前,颜丹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她认为,办理案件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对大量资料的阅读整理。现该案处于二审阶段,根据指导律师的意见,她首先仔细阅读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词,在这之中寻找整个案件的突破口,之后再结合卷宗中的各种证据材料对案情进行完整梳理。完成这些工作之后,就要开始PPT的制作。完成后需要熟悉PPT,做到尽量熟练地表达。
在汇报过程之中,郭川阳律师指出处于二审阶段的案件的案情梳理不需赘述,尽量简洁概括,抓住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
在感受里,颜丹是这样写的:“在武珞所实习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执业律师的工作情况。最大的感受就是律师们的工作很辛苦,对于他们而言加班就是家常便饭。一个案件从接受委托到最后结案需要完成大量的工作,卷宗阅读,与当事人洽谈……真正在律所工作与在学校课堂学习是完全不同的。想要胜任律师这一份职业不仅仅需要平时我们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文书写作,口头表达等等一系列的技能。对于现在的我而言,不过刚刚敲开这扇门,还有许多能力需要提升。”
本次实习的结业汇报全部结束后,武珞律师事务所根据同学们在实习中的表现和最后汇报的结果,评选出了四位优秀实习生,她们分别是邓威同学、吴颖慧同学、王楚瑶同学和张宇璐同学。
时间飞逝,15位同学的暑期实习在8月25日画上了圆满的句点。在45天的实习生活中,通过一次次思维的碰撞,不仅实习生们获益良多,武珞律师事务所也与实习生们共同进步成长。希望在未来,每一位实习生都能不忘“智慧、精致、共享、公益”的理念,以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身份与武珞所再次相遇。武珞所一直致力于对青年法律人的培养,经过这一次的暑期实习项目更让我们坚定了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决心,相信通过大家的坚守与努力,一代代青年法律人终会为推动中国法律事业的进步留下一些印记!